jdb电子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近年来宏观环境变化引发景观照明市场需求大幅减少,行业整体溢价空间被压缩,项目回款周期延长,由此导致公司营收及利润连续下滑;
● 受所处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及结算政策影响,景观照明项目执行需先行垫付流动资金,而项目结算和收款进度一般滞后于完工进度,由此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工程结算及竣工验收的流程较长,由此导致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较高,公司已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公司“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不可控因素影响推进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预计项目将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如果未来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景观照明业务可能会延续投资规模缩减、项目建设期延缓等情形,从而会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或将面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如果未来公司客户出现财务状况不佳、履约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工程结算拖延等情形,或将导致公司面临项目无法结算或按期结算、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将面临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284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对《监管工作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及核实,具体回复和说明内容如下:
问题1. 关于业绩。公司于2020年上市,上市前业绩呈现大幅增长,上市以来业绩持续下滑。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至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96亿元、7.46亿元、3.3亿元,收入规模持续减少;归母净利润1.33亿元、-0.18亿元、-2.09亿元,由盈转亏。请公司:(1)结合2020年前后行业发展、竞争格局变化、产业链上下游情况、可比公司业务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三年营收大幅下滑及连续两年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公司2020年初主要在建项目名称、项目进度、收入确认情况,以及相关项目后续进展与收入确认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的方法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3)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趋势,分析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结合2020年前后行业发展、竞争格局变化、产业链上下游情况、可比公司业务情况等,说明公司近三年营收大幅下滑及连续两年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宏观情况发生变化,政府工作重心部分转移,财政支出有所倾斜,同时社会活动、对外交流和文旅业务需求等明显减少,导致政府景观照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推迟甚至取消、项目施工进度推迟,行业短期内受到了较大影响,市场需求大幅减少,行业竞争增加。
景观照明的上业为照明产品及工程材料供应商和劳务供应商。上业整体供应稳定且价格相对平稳。公司下游主要为政府、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他照明工程项目建设企业,近三年来受宏观情况变化影响相关项目投资放缓或延后,直接导致下游需求减少。需求端的变化使行业呈现出单体项目金额减小、回款周期延长等变化。
注:名家汇对其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公司2021年度数据为调整后数据。
由上表可知,近三年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整体呈下行态势。受行业特性影响,各家企业当年实现的业绩同时受年初在手订单及当年新增订单等影响,所以在年度业绩指标上会体现部分个体差异,但整体趋势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是公司经营情况的客观真实反应。
(二)补充披露公司2020年初主要在建项目名称、项目进度、收入确认情况,以及相关项目后续进展与收入确认情况,说明收入确认的方法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照明工程施工以及设计等履约义务jdb电子, 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上述收入确认方法符合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名家汇、罗曼股份、豪尔赛的收入确认方法均为时段法确认,即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与同行业保持一致,同时公司定期获取发包方或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单等外部证据,将内、外部的完工进度进行比对,以核实发生成本的线年初公司主要在建项目
2020年初公司在建项目剩余收入存量共计49,952.95万元,其中前十大项目剩余收入存量为41,462.57万元,占比为83.00%。2020年至2022年,公司通过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当期收入,公司内部进度与甲方或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基本一致。公司2020年初前十大在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统计口径为2020年期初收入剩余存量前十大项目,合同额为变更后合同额。
注2:三亚市城市夜景灯光升级改造(五期)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施工项目于2018年11月中标,合同约定于2018年12月开工,原定2019年内完工,后因政府有关文件指示,为配合海南岛国际电影节开闭幕式的灯光工程和“夜游三亚湾”航线旅游产品沿线的灯光亮化工程等需求,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设计变更申请后因不可控因素业主一直未推动进行。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动合同的继续执行。
注3:武侯区宜居水岸”二期PPP项目景观照明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于2019年11月中标,合同约定于2020年1月开工,2020年开始建设投入并确认收入。后因河道长达40余公里,业主考虑偏远地区防盗及能源匹配问题,后续进展缓慢,目前已在推动项目结算。
注4:重庆仙桃数据谷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于2016年11月中标,原定于2019年内完工,但因建设单位土建、幕墙等作业面配合建设等原因导致进度延缓,该项目在2020年度继续投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工,待审计结算中。
注5:维保-“美丽青岛行动”重要道路沿线亮化提升项目的合同金额系项目原合同中约定的维保费金额,不适用按完工进度结算。
注6:江安河光华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五福桥至凤凰大桥光彩分包工程项目于2019年11月中标,合同约定于2019年11月开工,后因不可控因素影响进展缓慢。目前已与业主协商按已完工部分进行结算。
注7:抚河东岸灯光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于2018年3月中标,合同约定于2018年3月开工,后因设计方案变更及不可控因素影响进展缓慢。目前已与业主协商按已完工部分进行结算。
综上所述,关于2020年期初合同收入剩余存量,公司后续年度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三)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趋势,分析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并说明已采取和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措施。
我国经济已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大力发展夜游经济,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2022年12月,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其中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是重点提及方向之一。近期,山西省、新疆尔自治区、辽宁省、重庆市等地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及了对“夜间经济”的支持举措。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均有助于景观照明行业企稳回暖。
2022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共计5.07亿元。2023年一季度,宏观经济好转、实体经济需求回暖、国内各种经济活动的逐步恢复,公司整体经营势头较好,新签合同金额2.30亿元,同比增长132%。
(1)契合市场需求端的变化,公司通过组建专业团队及融合文旅产业生态链等方式,积极推动景观照明业务的跃迁升级,不断提升在文旅夜游业务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
(2)公司基于自身资源及能力jdb电子,通过成立专门子公司、并购行业优质企业、积极尝试运营管理项目等多举措,不断深化在智慧停车业务领域的布局,为公司长期发展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3)近几年受大环境的系统性影响,工程回款压力较大。公司持续推进项目结算、严抓项目回款力度,强化项目进度节点的过程管控,降低出现呆账坏账的风险。
综上所述,面对行业需求逐步转暖,公司仍将采取持续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成本费用管理等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长期来看,预计目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因素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但如果未来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景观照明业务可能会延续投资规模缩减、建设期延缓等情形,从而会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或将面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1、了解行业发展情况、查询行业可比公司业务情况等,分析公司近三年营收大幅下滑及连续两年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2、复核2020年末在手订单情况在后续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况,获取外部发包方或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对比内外部履约进度与结算进度是否与每期确认进度匹配;
1、近三年营收大幅下滑及连续两年亏损,主要是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引发景观照明市场需求大幅减少、下游需求端变化导致行业单体项目金额减小且回款期延长;
2、公司2020年初在建项目内部进度与外部发包方或监理确认的工程进度相符,不存在跨期情况,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面对行业需求逐步转暖,公司仍将采取持续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成本费用管理等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长期来看,预计目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因素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未来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景观照明业务可能会延续投资规模缩减、建设期延缓等情形,从而会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或将面临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问题2.关于毛利率。公司上市以来毛利率持续大幅下滑。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12.03%,较2021年、2020年分别减少16.76个、26.49个百分点,其中景观照明同比减少17.40个百分点,智慧停车同比减少5.84个百分点。此外,分区域来看,2022年东部地区毛利率为-13.19%,同比减少37.61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经营模式、项目差异、技术水平、客户拓展、原材料价格、销售及采购策略等情况,分业务类型说明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一致;(2)说明部分地区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公司承接负毛利率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结合经营模式、项目差异、技术水平、客户拓展、原材料价格、销售及采购策略等情况,分业务类型说明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一致。
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型进行分类,具体的毛利率情况大致如下:
公司景观照明业务属于定制化业务项目,个体差异化明显,不同工程项目由于施工地点、施工周期、技术难度、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的不同毛利率存在差异。因此,各年的毛利率受当年在施项目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近三年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景观照明行业的溢价空间被压缩,公司毛利率整体下行。
2022年,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建筑及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白塔山光彩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计贡献收入1.46亿元,占当年公司总收入的44.22%。但上述两项目的工程地址均为山体、建筑、景观等多个区域,山体地形复杂,输送材料困难,人工成本较高,另项目涉及区域及景观类型较多,材料用量大且品种复杂,导致成本较高,从而,毛利率偏低于其他项目。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照明工程施工业务,照明工程施工业务具有单笔合同金额大、结算周期长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公司的上述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以合同金额为基础确定工程项目的初始预计总收入,项目开展过程中,如工程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工程变更等相关文件,调整预计总收入。项目审计结算后,按审计结算报告上的结算价与原累计确认的收入差异调整当期收入。2022年,受部分项目审计结算影响,导致当期收入调整-5,325.12万元。上述收入调整不存在自行暂估方式进行调整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且具备合理性。
注:名家汇对其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公司2021年度数据为调整后数据。
2020年至2022年,公司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基本一致。
(二)说明部分地区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公司承接负毛利率项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东部地区本期毛利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部分项目审计结算导致当期收入调整所致。其中,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公共绿化景观一期电气工程施工承包审计结算调减收入2,045.22万元;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湖一环”景观照明工程项目施工审计结算调减收入1,321.29万元,福州市城区亮化提升工程一闽江标段审计结算调减收入539.15万元;其他项目结算差调整344.99万元。扣除上述审计结算调减收入影响后,东部地区的毛利率为35.72%。公司不存在承接负毛利率的项目的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及毛利率波动情况,分析企业业务规模及毛利率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1、公司景观照明业务属于定制化业务项目,个体差异化明显,不同工程项目由于施工地点、施工周期、技术难度、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的不同毛利率存在差异。因此,各年的毛利率受当年在施项目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近三年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景观照明行业的溢价空间被压缩,公司毛利率整体下行,毛利率波动具有合理性;
2、东部地区毛利率为负数,主要是由于部分项目审计结算导致当期收入调整,从而会对报告期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所致。根据公司项目合同约定工期以及收入确认阶段,符合在合同期内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结算差异项目收入调整不存在自行暂估方式进行调整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且具备合理性,公司不存在承接负毛利率的项目的情况。
问题3. 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至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88.36万元、-2.7亿元、-1.1亿元。2022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42亿元,1年以上账龄的款项占比近八成,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1.49亿元。请公司结合经营安排、款项回收及流动等jdb电子,说明上市以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长期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到的工程结算款项及收回的保证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的材料采购款、劳务费用、员工薪酬、税费和缴存的各项保证金等。2020年至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业务模式以及项目结算政策有关。具体原因如下:
景观照明工程业务的实施流程包括投标、签订合同、编制实施方案、工程施工、竣工结算、维保与售后服务等阶段。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公司需支付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周转资金以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项目执行需要先行垫付流动资金,从而导致各年度经营性现金流出规模较大。
景观照明工程行业采取前期垫付、分期结算、分期收款、竣工后延期收取质保金的结算模式,项目的结算和收款进度一般滞后于公司的实际完工进度,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主要情况如下:
(1)一般来讲,签订正式合同后收取5%-10%的预付款;按月或定期收取完成工程量(以发包人、监理审定的工程量为准)40%-60%左右的进度款,验收后收款至70%~80%,结算后收款至95%左右,预留5%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结束后收取。
(2)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结算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受近几年宏观环境变化影响,客户的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实际收款时间滞后于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结算时间。
2020年至2022年,受宏观环境变化影响行业需求减少,导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滑。受此影响,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也随之下滑。而采购端,为保证供应商及农民工稳定,公司一般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及劳务费。此外,支付的各项税费、职工薪酬、付现费用为公司刚性支出,压降空间有限。
2020-2022年度,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呈现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平均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公司所处行业特征较为吻合。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是合理的,也是公司经营情况的客观真实反映。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等,虽然结算进度较慢,资金回收周期较长,但总体经营情况正常jdb电子,信誉较好,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很小。因此,不会对公司长期和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面对市场和行业的变化,公司采取了较为稳健审慎的经营策略。选择项目时在保证项目利润水平的同时优先承接付款条件好、客户资信水平较高的项目。上述经营策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另外,公司加大了项目结算及回款催收力度,公司的经营收现比得以逐步改善,2020年至2022年经营收现比分别为0.72、0.80和1.23。
综上,公司部分项目回款周期较长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司的和使用效率,但对公司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公司客户出现财务状况不佳、履约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工程结算拖延等情形,可能导致其不能履约或按期办理结算,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或将面临风险。
问题4. 关于合同资产。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10.82亿元,占总资产之比达46.6%,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2022年度,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751.16万元,2021年、2020年同期分别为-87.33万元、3836.97万元。请公司:(1)结合合同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五名客户名称、项目内容及金额、工期及完工进度、结算进展等,说明公司已完工未结算项目金额长期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结算风险;(2)结合近三年合同资产相关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与具体测算过程,说明近三年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结合合同资产对应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前五名客户名称、项目内容及金额、工期及完工进度、结算进展等,说明公司已完工未结算项目金额长期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结算风险。
其中: 一江两岸建筑外立面景观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南延、北延)一标段(南部)项目合同额 41,149.28万元。项目于2021年12月验收,因审计流程比较多,进度较慢,正在等待审计结算。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建筑及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为2022年新签项目,已于2022年12月完工,目前正在准备验收中。
博乐市夜景照明(二期)提升EPC项目合同额7,791.39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9月验收,正在待审计结算。
济南市槐荫区西客站片区夜景亮化提升项目(二期)标段一施工合同额7,102.83万元,项目基本完工,完工进度为97.20%。
漳州市区“一江两岸四桥”夜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施工合同额17,959.73万元。项目完工进度为93.34%,项目基本完工,项目验收和结算正在同步推进。
注:名家汇对其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jdb电子,该公司2021年度数据为调整后数据。
上表数据显示,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均在50%上下,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工程结算及竣工验收的流程较长,由此导致公司期末合同资产占比较高。但上述客户总体经营情况正常,信誉较好,相关项目无法结算的风险很小。
若未来公司客户出现财务状况不佳、履约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工程结算拖延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项目无法结算、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结合近三年合同资产相关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与具体测算过程,说明近三年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减值的规定,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准备计提的比例如下表:
2020年,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共计128,117.19万元,计提减值准备9,305.75万元,计提比例为7.26%。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2021年,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共计128,666.23万元,计提减值准备9,218.42万元,计提比例为7.16%。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2022年,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共计122,194.93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3,969.58万元,计提比例为11.43%。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公司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将合同资产计入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具体计提数如下:
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大幅下降,系2020年已完工已验收项目在2021年项目状态变更,因此将款项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款项,相应减值由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信用减值损失,致使三年内资产减值损失波动较大。因此,公司合同资产的减值计提金额具备合理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进行账龄分析,并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了解形成原因,结合期后回款情况与管理层讨论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2、获取可比公司披露的信息,查阅可比公司的所在行业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及报表数据等。
经核查,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工程结算及竣工验收的流程较长,使得工程结算进度通常滞后于完工进度、竣工验收时点晚于实际竣工时点,导致公司期末合同资产占比较高。但上述客户总体经营情况正常,信誉较好,相关项目无法结算的风险很小。综上,公司合同资产的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减值金额计提金额较为充分、合理。若未来公司客户出现财务状况不佳、履约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或工程结算拖延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项目无法结算、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问题5. 关于募投项目。公告显示,前期,公司拟将1.57亿元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此后,公司调减项目募投资金至1.22亿元。此次,年报相关公告显示,该项目完工进度仅为26.57%,且公司拟将项目建设期由24个月延长至48个月,预计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请公司结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安排、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说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完工时间多次变更、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并进一步说明前期项目论证是否充分,立项是否审慎。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共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1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1次,均为公司“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5,672.34万元,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为15,672.34万元,项目建设期2年。
随着景观照明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行业由原来的粗放型增长朝着规模化、内容丰富化和形式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由以业绩增长为导向的发展向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发展转变,对于工程设计、采购、销售和运营等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要求逐渐提升。信息化平台和研发中心建设将成为实现规模快速扩张和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的有力武器,越来越多的国内照明工程施工企业开始加大力度改善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照明工程的研发检测平台。为了保持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公司拟通过建设信息化平台和研发中心,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并形成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公司当时已建立了包含办公协同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在内的信息化处理平台,主要的工程项目已基于信息化平台进行计算作业和辅助管理,基本实现了企业的信息化管理。然而,公司目前信息化平台底层架构较为简单,数据的资源的共享和网络传递利用率较低,对公司照明工程业务产生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的深度有限,无法满足公司的战略需要。因此,公司亟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使之与公司现有的规模、业务相适应,支持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快速发展。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降低公司的管理风险。
当时,公司综合行业政策、已有的软硬件设施以及研发和技术储备,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慎分析,并通过多方论证后,决定予以立项。
就公司拟变更“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事宜,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由原计划购置新场地变更为租赁全资子公司自有房产,自有房产所在地址作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减少至12,244.3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就公司拟延长“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事宜,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48个月,预计将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0年8月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但在“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可控因素,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和人员投入等各方面均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制约,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同时公司也立足实际经营情况延迟了非紧急、非刚性成本投入。
截至2022年末,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253.61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度的26.57%。公司已初步完成了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的装修改造,并在软件、硬件及研发人员等方面做了部分投入,该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研发能力。
公司“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软件购置、硬件购置、安装调试以及日常运营等方面,预计项目将于2024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按照该项目相关投入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信息化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基于当时自身所处发展阶段、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确定的,相关论证是合理、充分的,立项是审慎的,后续变更审议程序是符合证监会、上交所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